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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廣外新聞

    學校各有關單位:

   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通知,201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將于20133月開始申請,現將留學項目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項目類別:

    1.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(含博士后)項目

    2. 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

    3.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

    4.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

    5.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博士研究生項目

    二、選派類別

    1. 高級研究學者:留學期限為3-6個月;

    2. 訪問學者(含博士后):留學期限為3-12個月;

    3. 博士研究生(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):留學期限一般為36-48個月,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;

    4. 聯合培養博士生(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):留學期限為6-24個月。

    三、選派條件

    1.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,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;

    2. 符合《教職工進修管理規定》(廣外大人[2008]11號),并經所在單位同意;

    3. 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/科研機構的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函,外語水平應達到《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》;

    4.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(詳見《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》各項目要求);

    5. 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,回國工作滿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請。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不得申請。

    四、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

    1.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博士研究生項目申請時間為320-45日,其他項目申請時間為31-320日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務必在網上申報系統開放期間內進行項目申報,申報網址為:http://apply.csc.edu.cn;

    2. 申請人在填報網上申報系統時,應注意上傳材料的規范性,嚴格按項目要求和網上系統說明準備和上傳附件材料;

    3.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,按照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》各項目要求準備紙質材料(一式兩份),并連同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職工境外進修申請表》(人事處網站下載)于321日前報送到人事處師資科。

    聯系人:吳志軍、肖銳,聯系電話:36207069。

    特此通知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人事處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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