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各有關單位:
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通知,201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將于2013年3月開始申請,現將留學項目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類別:
1.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(含博士后)項目
2. 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
3.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
4.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
5.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博士研究生項目
二、選派類別
1. 高級研究學者:留學期限為3-6個月;
2. 訪問學者(含博士后):留學期限為3-12個月;
3. 博士研究生(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):留學期限一般為36-48個月,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;
4. 聯合培養博士生(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):留學期限為6-24個月。
三、選派條件
1.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,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;
2. 符合《教職工進修管理規定》(廣外大人[2008]11號),并經所在單位同意;
3. 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/科研機構的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函,外語水平應達到《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》;
4.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(詳見《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》各項目要求);
5. 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,回國工作滿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請。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不得申請。
四、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
1.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博士研究生項目申請時間為3月20日-4月5日,其他項目申請時間為3月1日-3月20日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務必在網上申報系統開放期間內進行項目申報,申報網址為:http://apply.csc.edu.cn;
2. 申請人在填報網上申報系統時,應注意上傳材料的規范性,嚴格按項目要求和網上系統說明準備和上傳附件材料;
3.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,按照《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》各項目要求準備紙質材料(一式兩份),并連同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職工境外進修申請表》(人事處網站下載)于3月21日前報送到人事處師資科。
聯系人:吳志軍、肖銳,聯系電話:36207069。
特此通知
人事處
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